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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Xi 1月21日电(记者傅瑞霞)由于商品房存量过高,陕西省将支持各地将现有适合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分配给保障对象。

陕西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支持将现有商品房适当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

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缓慢的问题,陕西省将实施预分配等措施,确保分配安置计划在项目竣工前六个月完成,分配入住计划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使被担保对象能够尽快迁入新居。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50多万个棚户区,同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适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利用社会存量住房,保障覆盖率保持在23%。到2020年,陕西省将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标题:陕西支持存量商品房适当转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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