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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兰溪市开通了接受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的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接受捐赠的人
兰溪红十字会负责接受捐赠、一般物资、医用耗材、防护用品及其他特殊物资。
二、捐赠方式
1.捐款
账户名称:兰溪红十字会捐赠账户
账号:90201001262241000440
开户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捐赠材料
目前,迫切需要防疫和控制材料,包括试剂、药品、防护设备和消耗品(最需要的是口罩)。
暂时不接受与防疫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3.联系人
徐伟华(城市红十字会)电话:13858983657
三。捐赠材料的使用
捐赠物资原则上由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兰溪红十字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布捐款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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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兰溪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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