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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江苏省新沂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周怀远刚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的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他说,由于国税局的培训和指导,他已经成为改革阵营的专家。

"我一直担心营地改革后税收负担的增加."周怀远说:“我不明白营业税怎么会从增值税的5%调整到11%。如何减轻税收负担?”

建筑企业中有不少纳税人像周怀远一样心存疑虑。为此,新沂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了6次营改增专项培训班,向辖区内758名建筑企业纳税人讲解了营改增和使用网上发票的具体政策,并对建筑企业实施了“一对五”挂钩帮扶,即由一名国家税务干部辅导5家建筑企业帮助企业纳税人正确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经过一天的训练和两个下午的专门辅导,周怀远彻底了解了改造集中营的政策。他说:“虽然从表面上看,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已经从缴纳5%的营业税转变为缴纳11%的增值税,但实际上,税负并没有上升而是下降了。”例如,他说:“有一个总造价为1000万元(含税)的土建工程,按营业税的3%计算,应缴纳营业税30万元;营地改造后,如果土建工程总费用为800万元(已换算为不含税),预计进项税为80.6万元;销项税1000万元/(1+11%)×11%,相当于99.1万元,应交增值税99.1-80.6 = 18.4万元。在同一个土木工程项目中,过去营业税要交30万元,现在要交18.4万元左右的增值税,这样就省了不少钱!”

纳税人“明白了”营改增

“在劳改营改革之前,建筑业的水泥、砂石账目混乱。营地改造后,所有获得的原材料必须先开发票,然后才能扣除。改革有助于企业自觉开具发票和纳税。”新沂市国家税务局税务服务办公室主任刘强说。

标题:纳税人“明白了”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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