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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政策和制度措施,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能力。
根据本《意见》,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模式时,应遵循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预制建筑应积极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后,可以将总承包项目发包出去,并依法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应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负全部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总承包工程的监理程序,促进总承包工程的发展。
根据《意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和完善组织结构,形成设计、采购、施工管理一体化的组织体系。总承包项目要加强标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管理人才建设。
标题:住建部出台意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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