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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15日,

三钢曙光15日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恢复交易

三钢曙光(002110)6月14日晚宣布,由于标的资产与相关方不一致,预计标的资产的核心资产探矿权的估值会有较大差异;与此同时,6月12日,为此次重组提供尽职调查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鉴于上述因素,预计公司将影响正在进行的公司重组。工作;如果临时更换合伙人,公司很难在预定时间内发布重组计划。经过仔细研究,公司决定停止策划这次重大的资产重组。

6月15日 4家上市公司现利空

该公司的股票将于6月15日恢复交易。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计划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证监会发现安硕信息涉嫌误导性陈述,董事长被罚款30万元

经过10个月的调查,前股票大王安硕信息(300380)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终于曝光。6月14日晚,公司宣布已提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通知。该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的案件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计划依法对安硕信息实施行政处罚。

去年4月,创业板上市公司安硕信息击败贵州茅台和全通教育,成为a股历史上第一只股价超过400元、最高每股474元的股票。然而,去年8月,该公司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调查。继续发布公司股票停牌风险提示公告,股价也全线下跌,6月14日收于每股42.90元。

这份《行政处罚预先通知》不仅解密了当时公司股价的飙升,也反映了当前市场上上市公司和机构的股价炒作。

根据通知,安硕信息董事长高明和董事会秘书曹锋联系了一家证券机构的分析师,达成了默契。他们决定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

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在多次与投资者的业务交流中,披露的信息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不准确、不完整。所涉及的信息是公司对未来的描述和假设,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在未来几乎不可实现,具有误导性。

具体来说:(1)安硕的信息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不符合实际。1.安硕的信息业务收入是来自传统软件等业务的收入,来自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收入非常少。2.安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公开业务的商业运作能力有限。(2)安硕的信息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缺乏未来实现的基础。1.发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决定是武断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发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资金计划不足。3.发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可行性研究不足。(3)安硕信息公开中互联网相关业务信息的披露是片面的。1.安硕有选择地披露好消息,避免坏消息。2.混淆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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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国证监会认为,安硕信息披露公司未来业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谨慎、不客观,将重大不确定性信息作为确定性信息披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称违法行为的误导性陈述;高明和曹锋是直接责任监事。

根据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1 .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高明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3.曹锋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以上处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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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安硕信息暗示,如果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将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投资者应关注投资风险。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发现,深交所于6月13日向《上海安硕信息年报》发出了询证函。要求上市公司购买2014年和2015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内容和性质,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系,是否存在购买价格和供应风险;2015年第三季度、2016年第四季度经营收入与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关联交易等其他应收款发生的原因,坏账准备是否充足,报告期内预收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不计入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公司数量和员工结构变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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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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