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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地改革试点全面展开后,山东省枣庄市税务机关主动积极响应“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税收帮扶工作,努力构建“党政领导、税收责任、部门合作、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新格局。

挑战和机遇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带来新的挑战。根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预定目标,新的地方税体系将以直接税和财产行为税为主体,辅以各种地方收费资金进行征收,自然人将成为管控的重点。纳税对象和征管范围将发生巨大变化。税收征管迫切需要大量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支持。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增值利用直接影响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务机关对第三方信息的需求和各部门对互助合作的依赖将同时影响be/き,由于其复杂的财产价值评估技术、低水平的数据共享和低水平的信息应用,财产行为税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体系和税务机关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税收制度的变化迫使税务机关只有通过加强合作才能有效应对这一挑战。

枣庄国地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国家与地方税收的深度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近年来,枣庄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推进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和信息高度融合。国家和地方税收之间的合作已经从概念上的共识转变为实质性的合作。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国家和地方税收“一体化”新模式,通过部门和纳税场所同地办公,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税收评估和税收稽查,实现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降低税收成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联合税务分析、联合业务培训、联合评估检查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和全面推进。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国税与地税的合作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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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方政府非常重视赢得新的机会。2015年,枣庄市税务局组织了全市“综合”检查和团队评估。通过充分利用财政、土地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三方信息,评估检查做出了细致的努力,实现了地方政府可用财力的持续优质增长,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研究了我市财税工作、营改增试点、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税收援助等具体问题。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财税问题研究,参与决策的税务机关数量明显增加。他们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财税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关于加强全市税收征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深化税收共治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率先在全省初步实现了税收共治格局。

枣庄国地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构建新模式

党和政府领导人,赋予领导力量,把握共同治理。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为副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公安、法院等18个市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财政、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部门的负责人也担任三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主任。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综合税收奖惩考核等配套制度。明确要求各级相关涉税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支持措施。实施奖惩,因失职造成税收流失的,由市政府督促问责。同时,要求各区(市)同时建立相应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推进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主持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税收共管情况汇报,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税收合作和税收保护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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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主要责任,共同努力促进共同治理。在推进税收共治的过程中,明确了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使税务鉴证权、税务行政处罚权等税收执法权,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和受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提供涉税信息,履行委托代征税款的义务。各区(市)由财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有足够的税收合作力量和熟悉税源分布的优势。税务机关和相关地方政府单位派人共同组建分散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个人和分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形成税源管控的社会合力。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市)试点政务大厅到前台纳税,所有前台均由政府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规范和充分发挥涉税专业人员为社会组织服务的积极作用,通过“中介参与、财政支付”的方式,聘请注册会计师和税务代理人协助开展纳税评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税收征管工作,有效解决税务机关人员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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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合作、共同努力、共同治理。以国地税深度合作为切入点,推进税收共治,充分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进一步推进国地税合作。在此基础上,扩大跨部门税收合作,促进资源共享。首先,服务的深度整合。以推行营改增为契机,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合作建设了一个税务服务大厅,设在政府服务中心内,并设立了国家和地方税收窗口,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推行“一人一机”双制,将所有涉税业务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了“前台一接待,后台分开办理,限时反馈”的服务模式。第二,适度整合执法。国家和地方税务共同成立税收风险防控中心,共同制定税收风险规划,共同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整合评估检查资源,成立工作小组,携手入户执法,统一分析,结案,统一执法标准,实现“低干扰、高效率”。今年以来,共进行了42次纳税评估,评估税额为2.3亿元;共检查26户,纳税6100万元。第三,信息高度集中。成立税务分析团队,共同开展税务分析,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共享双方涉税信息,实现税收风险的共同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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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协调、分享、帮助和共同治理。市财政部门牵头建立枣庄市综合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区(市)的信息互联和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税务机关捕捉、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税务机关与银行共同开展“银税互动”,逐步将纳税纳入银行信用信息系统,作为纳税人授信的重要指标,构建“一个平台、两个共建、多方参与”的税收信用网络。以“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为契机,扩大与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合作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和信用互认,加大税收社会化管理力度。推行税务法律顾问和税务公开律师制度,为维护纳税人权益提供更专业、更有针对性的保障。在市和区(市)两级,应建立税务和警察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司法和公安部门打击涉税犯罪,有效形成税收协助和征收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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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共同努力,共同赢得和治理。加强税法普及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重视税收共治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一是完善宣传引导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在内外部网站和办税服务大厅设立宣传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社会期望,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共识,让公众关注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收宣传教育。与教育部合作,在全市国税系统建立了21个中小学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税收进课堂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辐射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和诚信意识。三是坚持税收宣传月、重点项目宣传和日常工作宣传相结合。坚持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上下联动,大力宣传税收工作成效,讲述税制改革故事,宣传诚信纳税典型,展示税务机关形象。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围绕“合作、共赢、发展”,我们组织开展了“凝聚、共赢——深度聚焦改革阵营”、“改革、合作——人民纳税服务”、“规范、法制——依法诚信发展”三个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实现了从被动认知到主动认知、主动参与的转变,扩大了税收宣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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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社会税收管理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建立制度、明确责任、搭建平台,税收共治工作已成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地方税收也由“单枪匹马摘芝麻”转变为“综合治理扫芝麻”。截至4月底,共收到涉税信息23046条,税收收入增加4.25亿元,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4.01个百分点。同时,各级政府涉税部门加深了对税法的理解,增强了税收合作和保护意识,对税收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枣庄国地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有效降低了税收成本。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搭建税收服务平台,推进国家和地方税收业务“一窗管理”,推进“服务一体化”,实现“进一屋、去一窗、做两件事”,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看”、重复排队、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等问题。

控制和管理税源的能力显著提高。整合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力量和信息资源,细化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分散税源的检查,有效遏制了地方税源流失。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综合税务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来源渠道,扩大税务管理范围,使大量隐性、易流失的税源变得可管理、可控制,实现税源管理全覆盖,增加地方财力,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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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国家和地方共同实施的税收政策有效避免了政策把握标准不同和税负不公平的问题;联合评估和检查规范了住户执法,避免了重复检查;税收违法性定性与处罚相结合,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实现了国家税收“一个执法的统治者,一个处罚的标准”。同时,双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效防止执法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枣庄国地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税收共管格局初步形成。在营改增过程中,税务机关通力合作,在户口迁移、数据传输、宣传培训、相互委托收税、人员互派、技术支持等方面,主动为对方着想。合作主动性明显增强,方法更加灵活,遇到的问题相互报告,共同努力解决。合作更加扎实有效,共赢意识明显增强。税制平稳转型,双方共同努力,赢得了全面推进营区改革试点的第一仗。

标题:枣庄国地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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