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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新闻/中国保险新闻[记者赵光道]近日,北京市保险协会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保费300万元的保险合同纠纷。这是调解委员会在2016年成功调解的第一起大额保费案件。

几年前,刘女士从一家银行的保险公司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每年支付60万元保费,五年内累计支付300万元。2015年,刘女士坚持全额退保并赔偿利息,理由是销售人员在投保时没有明确告知保险期限为10年。在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她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调解申请。

2月15日,北京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人、王、、王昌进行了调解。经了解,刘女士提出:第一,保险开始时,业务员告知保险期限是5年,不是10年;第二,在保险刚开始的时候,业务员回答说中途投降不会有损失,但实际上,如果他投降,他会损失近30万元本金;第三,承诺收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但现实与预期收入严重不符。因此,刘女士坚持要求全额退保并赔偿利息。据保险公司介绍,经过认真核实,刘女士的保险合同从承保到保单回访都是天衣无缝的,而且业务员已经离开公司,无法核实当时的情况,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面对这一纠纷,经过四个小时的现场沟通和劝说,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人的建议,并各自后退一步达成共识,签署了调解协议。

北京2016首调告捷——300万保费调解记

北京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案,付款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保险应以提供保护为主要目的;第二,我们必须重视保险电话回访。如果对保险条款、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有疑问。,我们必须在回访时解释。否则,一旦发生保险纠纷,权益保护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第三,保险公司在承保大额保单时,应更加关注承保环节,提醒其防范各种业务风险。

标题:北京2016首调告捷——300万保费调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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