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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六盘水市委批准,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企业前理事长王敏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立项审查调查。

据调查,王敏违反政治纪律,没有中央、省环境保护审计整改事业的力量,整改不严格,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算相关费用,违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物的组织纪律,违反不忠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廉洁纪律,违反坏账,取得利息的生活规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涉嫌受贿犯罪。

要闻:我市一县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王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受贿犯罪,而且党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接手、性质差、情节严重,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六盘水市纪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党籍处分。 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将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涉嫌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有关财产随案移送。

要闻:我市一县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王敏简历

王敏,男,彝族,1973年6月出生,贵州水城人,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员工,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从1993年8月到1996年9月,担任水城县龙场中学教师。

1996年9月至1998年3月,担任水城县龙场小学指导主任

从1998年3月到2000年9月,担任水城县龙场中学校长。

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就任水城县龙场乡党政府员工

2001年3月至2001年10月就任水城县龙场乡党政府事务科员

2001年10月至2005年11月就任水城县顺场乡党委员、纪委书记

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就任水城县顺场乡党委副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8月就任水城县化乐乡副乡长

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水城县化乐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主办政府员工)

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就任水城县化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就任水城县化乐乡正科级干部

2008年11月至年8月,水城县南开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存正科级)

年8月至年4月,水城县都格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存正科级)

年4月至年12月,就任水城县玉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年12月至年5月,任水城县玉舍镇党委副书记、市长

年5月至年6月,就任水城县发耳镇党委书记

年6月,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企业理事长(副县级干部别管理)。 。

年9月免除了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企业理事长的职务。

资料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

制作:视听凉都微信公众平台

信息热线: 0858-8686861

总制:李松涛

监制:奚宽军

执行监制:黄东

原标题:“我市县级干部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开除党籍而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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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我市一县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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