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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检查一家物资供销站上报的案件时,发现相关税费长期未缴。监察部立即将这一线索反馈给了市局党组纪检组,并开始了“一案双查”。稽查人员在检查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会调查税务人员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经调查核实,企业负责税收征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少征税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企业宴请的,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该案是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一案双查”加强税收执法纪律监督的典型案例。2015年,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部门共稽查322户,11户提交了“一案双查”线索。目前,已处理10起案件,1起案件仍在调查中。三人因税收执法过错被追究,三人受到党和政府的纪律处分。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郭敏表示,“一案双查”是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在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对其履行职责的廉洁性或执法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为了实施“一案双查”,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采取了“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方法。

一种领导方式。为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征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防范和有效控制税收执法风险,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税务违法案件双查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流程和标准要求,建立了全市地税系统“一案双查”运行机制。

两个清晰的方向。“一案两查”不仅查税,而且查人,不仅打击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而且规范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的税收遵从行为。对于“一案双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做到执法与监督相辅相成,收集与检查相促进。

三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一案双查”是由稽查部门、监察部门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实施的。稽查部门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稽查,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监察部门负责查处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查处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执法过错行为。

武汉地税用稽查促干部廉洁从税

锁定了四种类型的案例。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重点从四类案件中调查“一案双查”的线索:一是举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三是税务检查后要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按规定要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四是涉税金额超过500万元,占同期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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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了五个链接。“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分为五个环节:线索受理、检查取证、数据传递、初步审查和调查。稽查部将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涉嫌违规失职的线索反馈给纪检监察部门。初步审查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税务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同时,监察部、监察部、内审部根据“一案双查”的查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违纪违规的高发区域、原因和管理漏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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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将通过“一案双查”,把依法治税与依法治队有效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迫使税务人员遵纪守法,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管理,注重宣传,严厉打击,有效防止税务人员在征管过程中违纪违法。”郭敏表示,严肃查办案件、纠正执法错误、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税务机关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标题:武汉地税用稽查促干部廉洁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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