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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是中国应对新常态挑战的重要途径。要注意创新型空和产业特征,避免激励机制扭曲和研发资源错配。本文梳理了创新研究的相关文献,并得出结论:创新空的维度与产业的维度有很强的匹配性,即大城市发明和商业化的比较优势明显,而中小城市更适合承担技术创新商业化的制造环节。因此,本文认为在设计创新驱动的战略政策时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创新活动要与城市水平相匹配。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发明和商业化,一些大城市可以借鉴台湾产业研究院的模式,推动本地优势产业的创新;二是产业创新与城市水平相匹配,县、县级市和大部分地级市在大城市进行技术扩散,提升传统产业。
鄢国观点
李高春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指出,要“建立和完善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向创新型经济转型为中国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成为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各省、市、县纷纷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力争在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中发挥作用。
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发展经济理论揭示了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经济特征,为后发地区发展产业选择和政策设计提供了参考。如果我们遵循发展阶段理论所展示的道路,后发展地区所做的就是复制发达国家曾经取得的发展政策和成果。然而,这一理论的不当应用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以该理论在工业化阶段的应用为例,如果将中国视为一个以城市为系统的空空间结构,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高整体竞争力:(1)每个城市独立地遵循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演进,从个体优化到整体优化;(2)按照区域分工设计产业发展路径。根据资源禀赋优势,一些城市以农业为主,而一些城市实现了工业化。整体优化是由结构优化和合理的产业分工形成的。显然,第二条道路无疑更符合资源配置效率的原则。但是,如果我们选择第一条道路,一般城市的工业化进程可以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会引发产能过剩、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在大国经济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应考虑区域分工,明确创新活动与城市等级的匹配,既能实现整体经济阶段的跨越,又能避免理论应用不当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空创新活动的集聚特征和产业差异,提出创新驱动与城市水平的匹配决定了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效果。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分析理论发展阶段的演变;总结创新的集聚特征;分析产业创新的绩效;根据创新的集聚和产业维度,从城市层级的角度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的概念。
发展阶段理论的演变
探索经济发展变化的动力是经济阶段理论演进的主线。发展阶段理论有三种理论:罗斯托的经济增长六阶段理论、切尼的工业化三阶段理论和波特的驱动力四阶段理论。它们有以下共同特征:第一,发展阶段与一定经济发展的显著价值相关联。例如,切尼和波特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划分发展阶段;二是总结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一旦用发展阶段理论确定了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阶段,发展政策就会清晰,但也意味着后发地区要走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第三,发展阶段的理论演进机制呈现出从宏观到微观的趋势。罗斯托关注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变化,切尼工业化所隐含的需求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供给结构的变化;波特遵循比较优势理论,经济发展逐渐导致原有比较优势的丧失,因此有必要寻找新的比较优势以实现驱动力的替代。
波特的驱动力理论是发展经济理论的新发展。尽管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早已被认可(Schumpeter,1990),但创新的系统揭示和创新贡献的度量始于Solow,他创造性地将技术进步(tfp)引入经济分析框架。新制度经济学兴起后,制度创新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创新只能产生效益或改变要素的相对价格。波特的驱动力理论实质上包括三个理论来源:国家竞争优势、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根据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经济发展阶段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和三个过渡阶段:要素、效率、创新和财富驱动。
驱动力阶段逐渐取代工业化阶段,成为制定中国区域发展战略的理论参考。与工业化阶段的应用类似,驱动力阶段构建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区域发展阶段的经验模型。然而,由于创新驱动的丰富内涵,如果忽视地方比较优势,不加区别地使用创新驱动,很容易导致政策偏差和激励机制扭曲。一方面,从人均gdp来看,该地区应该转变为创新驱动型经济,地方劳动力成本优势和产业集群的网络优势将被选择性地忽略,不再成为政策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一旦政策重点放在R&D和商业化上,各级政府就会调动被控制的资源,鼓励企业在R&D投资,这很容易导致当地资源配置的扭曲。显然,第一条路径和第二条路径必须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驱动力运用阶段理论中加以考虑,这就要求明确创新驱动经济的内涵:明确创新的内涵和外延,明确驱动的隐性路径选择。
创新分为广义和狭义。结合熊彼特的创新概念、索洛的技术创新和诺思的制度创新,可以将创新定义为发明、商业化以及将它们联系起来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内涵丰富,几乎涵盖了所有经济活动,因此很难确定其外延。创新概念泛化的优点是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都有机会实现创新,但缺点是模糊了创新的重点。狭义创新应考虑国家战略意图,特别关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涉及的领域。因此,狭义的创新必须是将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发明、商业化和制度安排联系起来,例如,它可以在关键设备、基础科学和企业组织模式方面做出关键性的改变。
就驱动力而言,它显示了特定经济发展阶段增长所依赖的主要因素,也显示了区域发展驱动力的选择,建立了创新活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并隐含了地方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中国的经济由大城市、中小城市、县和城镇组成。判断区域发展的驱动力,不仅要考虑比较优势,还要考虑绝对优势。例如,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国家的主要粮食产区和限制开发区在创新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因此,它们可能会长期停留在所谓的要素驱动阶段,在选择驱动力时,必须综合考虑城市或地区在中国整体经济体系中的定位。
狭义和广义的创新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设计指明了方向:如果将广义创新用于创新驱动战略,创新可能存在于所有地区;然而,如果将狭义创新用于创新驱动战略,只有少数空地区可能有创新活动,而大多数地区不具备创新的基本条件。
空创新集聚特征
创新往往聚集在空.美国的R&D活动更集中在以加利福尼亚湾和大湖区为中心的南加州和东北走廊,企业投资的R&D活动比企业投资的活动更明显(buzard和carlino,2013)。20世纪90年代,美国92%的专利属于大都市,几乎所有的风险资本都集中在大都市地区。欧洲的相关研究反映了类似的特征,75%的R&D人员集中在法国的六个地区;几乎所有的专利都集中在德国97个行政单位中的11个,对欧盟262个样本地区的研究也表明,创新活动往往集中在空(capellandlenzi,2014年)。创新空的分布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发展。在1963-2011年间,美国各州表现出俱乐部趋同的趋势,而技术创新(以各州每百万居民注册的专利数量衡量)是决定高收入俱乐部的最重要和最重要的因素。Al,2005年)。
对创新绩效的研究也表明,创新产品首先被大城市接受,然后传播。Peri(2005)估计了距离对知识流动的影响。当跨越大都市边界时,周边地区专利被引用的可能性降低了75%,而大都市以外的地区只能获得20%,如果跨越国界则只能获得9%。
大城市人力资本的集中程度决定了创新活动和商业化进程的可能性。在美国的100个大都市地区中,1990年有25个城市的大学毕业生比例最高,它们在2000年仍然是人力资本聚集速度最快的地区,它们吸收大学生的速度是其他75个城市的两倍(世界银行,2009年)。此外,大城市更容易实现更高层次的人力资本。美国大都市地区大约33%的工人比非大都市地区的工人多挣15%-25%(格莱瑟兰米尔,2001)。
中国的创新活动空集聚现象也很明显。从地区分布来看,2013年,东、中、西、东北地区的发明授权数量分别占67.2%、10.4%、10.1%和5.2%;根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创新分布,越发达的地区,创新活动越活跃。人才在中国高人力资本地区(即上海、北京等)的边际作用。)在经济增长中是最大的(小白脸)。Al,2009年)。
从城市角度看,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直辖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其中深广占74.9%,粤杭甬占64.3%,浙、济、青占46%,中西部省份创新活动更集中在省会城市,如武汉占78.3%,成都占70.0%,Xi占89.7%。由此可见,创新活动更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即使中小城市有创新活动,也只能是分散的。显然,创新活动与城市需求密切相关,如为控制拥堵而开发的各种控制系统和信号系统、为解决高层消防而开发的特种消防设备、为建设智能城市而开发的通信和信息设备等。城市发展本身是创新需求的重要来源。
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创新活动,尤其是狭义的创新活动,总是在大城市发生并商业化,然后扩散到周边地区。当然,也不能排除低水平城市可能存在的零星创新活动。
创新活动的产业特征
创新活动广泛存在于各个行业。2005年,对美国雇用10人以上的750,0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创新活动广泛存在于各种技术水平的行业,而不是高科技行业的专利(robertson,2009年)。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R&D广泛存在于各种技术水平的行业中。即使在经合组织国家,除了高科技产业,它们仍占国民经济的97%(Hirsch等人,2005)。即使加上汽车等中高技术产业,经合组织国家高中等高技术产业的比重也只有8.5%(经合组织,2003),而丹麦、瑞士和澳大利亚的经济起飞都依赖纺织和食品等传统产业。
创新高度依赖于服务业体系。商业化是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只有在大城市,他们才能有足够的市场规模、文化活力、国际定位和利润来反馈这些创新活动(carvalho等人,2014年)。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来看,创新对服务业有很强的需求。创新前端的需求发现、知识形成和发明需要商业咨询、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的支持,而商业化需要金融风险资本、商业咨询、市场管理、会计和律师等生产性服务的支持。由于创新和商业化是智力密集型活动,人力资本密集度高,对生活质量要求高,创新和商业化只能在生产力、生计和公共服务行业相对发达的领域实现。由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创新活动更加频繁。李和李(2014)计算了生产性服务业的集中度指数,cr3、cr10和cr20分别达到24.6%、43.9%和60.0%。在生产性服务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租赁和商业服务是最突出的特点。这两个行业的增加值超过70%,仅集中在20个城市。在服务业区位商中,北京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区位商最高,达到5.06。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天津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远高于普通城市,整体创新活动的产业链相对完整,对发明和商业化起到了显著的支撑作用。
一般来说,创新的产业特征包括两个内容:第一,几乎所有的产业都有创新活动,因此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也可以由创新来驱动;其次,创新是由一系列服务活动组成的产业链。城市越大,专业化分工越细致,产业链越完善,就越容易实现创新驱动。
中国区域创新驱动的战略选择
从以上可以得出主要结论:第一,创新与城市水平密切相关。城市水平越高,人力资本越密集,服务体系越完善,创新活动越频繁,商业化越容易;其次,创新存在于各种技术水平的产业中,中小城市也能为中国创新驱动的转型升级做出贡献。因此,在整体设计创新驱动战略时,应注意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政府审慎参与的原则。所有地区都有创新所需的独特资产,但在创新活动的选择上应该有所不同。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通过资本投资和政策支持促进狭义创新的发展。这些创新关系到国家的综合竞争力,投资巨大。因此,要整合国家科技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创新顺利进行。排除狭义创新的广义创新应该交给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出台政策鼓励它们,但它们不需要太多的干预。
第二,城市分工的原则。中国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实现不仅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主动性,还要考虑城市创新资源的差异性。根据城市系统与创新活动的关系,可以形成最优配置结构,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创新驱动转型。空之间创新活动的集聚特征决定了创新(发明或基础创新)只发生在少数领域。中国的高质量科技资源高度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城市,具有良好的创新发展条件。此外,大城市规模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实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巨大的消费市场为新产品的商业化奠定了需求基础。因此,大城市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创新的核心。
总体而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应该清楚自己在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中的地位。政府在R&D投资时应谨慎行事,鼓励企业转让专利、联合开发和委托开发,但不要过多干预企业活动。
其次,创新资源高度集中的城市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创新活动的大部分责任。例如,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应更加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但是,大城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和台湾产业研究院的模式,选择特定产业的主要技术来解决关键问题。
第三,国家在财政支持上应该有显著的差异:(1)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基础和关键创新及技术扩散,确保资金使用效率;(2)支持建立跨区域专利和创新交易平台,如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信息平台,向企业和公众发布院校重点研究领域,支持企业发布需求信息,信息平台参与提供供需双方的互动机制,并可考虑以风险投资的形式进行干预。
第四,从政府管理体制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因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而分解县市创新评估指标。例如,对R&D指标的评估应该区别对待,没有必要对R&D的县甚至一些小城市进行评估。
(作者: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研究部;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工业发展研究所高春亮)
标题:创新的产业和空间特征及其对中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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