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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的公布

注:1 .该基金的初始面值为1元。2007年7月4日拆分后,面值调整为0.3034元;

2.基金合同没有规定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收益分配额与基金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2.与股息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分红方式不同,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期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仔细阅读我公司发送的报表(包括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下同)。报表所示的分红方式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在相应销售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

2.本基金各类股票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何工作日向销售机构申请变更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股权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次分红在股权登记日申请变更分红方式无效)。

3.自2009年8月7日起,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户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设立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改变基金在多个交易账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提交为这些交易账户设定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4.在除息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该股息利息,在除息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该股息利息。

5.投资者可拨打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或访问我们的网站hftfund,了解基金当前的分红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

6.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基金分红引起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因此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标题: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七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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