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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金标
行业观察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全国药品谈判结果。与之前公立医院的购买价格相比,慢性乙型肝炎一线治疗药物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和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的价格均下降了5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下一步,各地要做好医疗保险支付的衔接工作,逐步扩大覆盖的药品种类,让药品价格谈判惠及更多人。这意味着全国药品价格谈判取得了很大进展,在降价的基础上,有望将以前昂贵的专利药品和独家药品纳入医疗保险目录,从而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去年6月1日,药品价格改革正式实施,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被取消。同时,对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国家将建立公开、透明和多方协商的价格形成机制。
一般来说,专利药物和独家生产的药物价格昂贵,被称为“高贵的药物”。这些药物在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其制造商的议价能力通常非常强。如果只采用市场机制,这些药物很难形成公平合理的价格。因此,考虑到这些药物交易的公平性,国家确保制药公司获得合理的利润,同时通过药物价格谈判机制确保患者获得这些药物。
事实上,协商专利药物的价格也是世界上的一种普遍做法。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现代社会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由高价专利药物引起的医疗费用激增,这使得许多发达国家不得不重新考虑自身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为了缓解有限的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与居民无限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些国家建立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允许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专利药品进入医疗保险目录,从而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自药品价格改革以来,我国也加快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建立。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内的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了国内专利药品和专营药品的现状,并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药品需求,选择确定了首批谈判药品,成立了谈判小组。去年11月下旬,第一批全国药品价格谈判正式启动。谈判小组与企业就乙肝和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物进行了几轮谈判。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的药品价格谈判之前,各个地方的药品价格谈判已经尝试过水了。自2013年以来,江苏和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开始尝试在省级层面就高价药品进行谈判。以浙江省为例,2014年12月,31种高价药品被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特需药品协商范围。2015年3月,经过推荐和筛选,筛选出15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险支付范围,包括赫赛汀、格列卫、易瑞沙、利妥昔单抗、清胃科等。,其中以专利药品为主,药品平均价格下降19.27%,降幅最高的为54。据媒体报道,未来将在国家、省、市三级建立药品谈判机制,不同类型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将采取不同的谈判方式。
向公众公布了国家一级药品价格谈判的结果。第一批谈判成功的药物是替诺福韦酯、替尼和吉非替尼。这些药物在乙型肝炎和肺癌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和良好的临床效果。然而,由于专利原因,这些药物在中国的价格很高。以一线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口服药物替诺福韦酯为例。谈判前,每月平均药费约为1500元,谈判后降至490元左右。
目前,与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相似的药物约有200种,其中大部分是尚未到专利期限的药物,也有部分已经过期,但在中国还没有上市的仿制药。由于这些“高贵药物”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对手,而且大多数药物都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因此患者通常会报告较高的药物价格。
毫无疑问,通过国家药品价格的谈判,合理降低“贵重药品”的价格,并将其纳入相关药品报销目录,将有助于医药企业“以价换市”,扩大销售。从全球来看,中国的药品消费市场总量巨大,其后续增长潜力仍然巨大。制药企业选择“面向市场降价”的策略,这不仅有助于这些药物获得合理的利润,也有助于它们在市场上站稳脚跟,避免专利到期后仿制药的冲击。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药品谈判机制的不断推进,在价格谈判结束后,国家将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直接纳入医疗保险目录,从而缩短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进入医疗保险目录的等待时间,使患者能够尽快使用质量更好、价格更合理的药品。 同时,帮助制药公司迅速扩大销量,扩大市场,调动创新和研发的积极性。
标题:药价谈判或促“贵族药”降价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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